深圳市坪山区汤坑小学2021年9月-2022年8月食堂主副食材配送服务项目自行采购交易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坪山区公办学校自行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深圳市坪山区汤坑小学就《深圳市坪山区汤坑小学2021年9月-2022年8月食堂主副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用自行采购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PSTKXX2021001
二、项目名称:深圳市坪山区汤坑小学2021年9月-2022年8月食堂主副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三、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 采购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深圳市坪山区汤坑小学2021年9月-2022年8月食堂主副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 992000.00 | 项 | 1 | 含人工、运输、税费等 |
四、报名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必须为深圳市政府采购有效注册合格供应商(需提供深圳市政府采购有效供应商注册信息卡扫描件,或加盖公章的有效供应商注册信息网络截图);
(3)提供包括以下内容在内的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五、招标文件获得方法
凡愿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备齐以下资料到招标单位领取招标文件并进行报名响应: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6)深圳市政府采购有效注册合格供应商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7)提供包括以下内容在内的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 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六、其他要求
1.领取标书时间:2021年7月12日起至7月19日止,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领取标书地点:深圳市坪山区坪山街道和平社区东纵路346号501
3.联系人:曾工,联系电话:0755-28828618
七、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7 月19日17:00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1年 7月20 日9 点 30分
九、开标时间:2021年7月20日10 点 30分
十、开标地点:深圳市坪山区坪山街道和平社区东纵路346号501
十一、中标方式:满足“报名供应商资格要求”及“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采用综合评分法,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如有踏勘:注明时间、地点、联系人。
十二、本采购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十三、本公告所有解释权归深圳市坪山区汤坑小学,如有任何疑问,可以来访来电的形式进行联系:深圳市坪山区汤坑小学,联系人:黄老师,咨询电话:0755-84538752。
十四、本公告内容及发布时间以“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内容为准(http://www.szpsq.gov.cn/)。如本项目委托社会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招标,公告内容及发布时间以社会采购代理机构网站发布内容为准。
深圳市智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7 月 12 日